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第105号令)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结合道真自治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,决定在辖区11个乡镇(街道)部分路段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,启用设备点位如下:
该批设备将于2025年11月4日0时起正式启用。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天24小时自行抓拍取证,依法实施处罚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,共同创造安全畅通、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 道真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0月28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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